“我心中的奥运——首届海峡两岸摄影作品大赛”活动启事 |
| 2008北京奥运会是全球瞩目的盛会,更是全体中国人引以为傲的百年喜事。由中国台湾网、央视国际、中国新闻社、北京市台湾事务办公室、中新社图片网、搜狐网共同承办的“我心中的奥运——首届海峡两岸摄影作品大赛”,顺奥运东风而动,在互联网上为盛会锦上添花。
两岸中国人,共此奥运梦!如果您热爱摄影、如果您关注奥运、如果您愿意结交更多的摄影之友,就请拿起相机,对准有关奥运的点滴细节,记录有关奥运的珍贵瞬间。我们由衷地相信,每台相机背后都有一双与众不同的慧眼;每幅作品之中都有一份不可替代的价值。
只要您参与,不但有机会获得丰厚奖项,更有机会走进我们的演播室,讲述照片背后的故事,讲述您和奥运的动人情缘;此外,如果您的作品被评委一致肯定,还可以被装帧成册,留下永久纪念。
来参与吧!在这个平台上,大家怀着同样的梦想和期待。奥运属于世界、属于中华民族、更属于我们每一个人。希望这次活动,成为您放飞摄影梦想的舞台。
期待您的精彩作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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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活动组织 |
| 指导单位: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|
| 主办单位:中国台湾网 央视国际 中国新闻社 北京市台湾事务办公室 |
| 承办单位:中新社图片网 搜狐 |
| 支持单位:中国摄影家协会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国际在线 中国日报 中青网 中国经济网 东南卫视 厦门卫视 中新网 你好台湾网 东南新闻网 东方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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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活动介绍 |
1.参赛对象:本次活动面向大陆、台港澳及海外所有爱好摄影的网友进行作品征集。分设大陆组和台港澳及海外组两个组别。 |
2.活动时间:
2008 年 5 月 5 日 —— 8 月26 日 : 网友进行投稿、广泛 投票 ;
8 月 27 日 —— 31 日:组委会参考网友投票数筛选入围作品;
9 月 1 日 —— 8 日:网友对入围作品进行网上投票;
9 月 9 日 —— 15 日:专家综合网友投票情况进行终评,确定获奖名单;
9 月 20 日 —— 10 月 20 日 :网上设立精品展厅,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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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、作品要求 |
1. 作品主题围绕“我心中的奥运”,拍摄与北京2008奥运会相关的照片,展示“绿色奥运、科技奥运、人文奥运”三大理念;展示“全民办奥运”、“同一个世界、同一个梦想”的热烈氛围。
场馆建设:包括奥运比赛场馆和训练场馆建设
各项赛事:包括各项测试赛和正式比赛,以及开闭幕式盛况
人物风采:奥运会运动员、志愿者、知名人物等
火炬传递:境内外火炬传递
文体活动:奥运期间,配合盛会进行的各类文化活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
城市建设:“新北京 新奥运”,奥运是科技的、绿色的、人文的,奥运带来的变化体现在城市建设中的每一个角落 |
2. 作品须为单幅彩色照片或组照。数码照片必须注明由数码相机拍摄。谢绝黑白照片及经过合成加工、改变原始影像的照片。反转片、数码作品需制作成同等规格的照片。 |
3. 上传摄影作品的文件格式须为 JPEG ,上传文件的大小不得超过 1M 。注明图片说明。 |
4 .所有参选作品均要求为个人原创。由于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对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宣传展览、印刷成册,对此部分作品,要求作者提供分辨率达到 300DPI,TIF 格式的原始图片。 |
作品涉及的著作权、 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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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参赛办法及注意事项 |
1.参赛者登录“ 我心中的奥运——首届海峡两岸 摄影作品大赛”活动专题, 进入投稿平台 投稿。参赛作品必须从主办方指定网站直接上传,任何用代码链接的参赛作品无效。 |
2.经审核,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在作品展示页中展示,以供大众浏览、品评、投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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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.获奖名单公布后,获奖者须在指定日期前尽快将本人真实有效信息、身份证影印件及获奖作品的最大尺寸原始数码照片(精度不低于 300 万像素,照片大小不少于 1M )发至大赛指定邮箱作为领奖的依据。若中奖者无法提供有效证明,或与原始注册信息不符,则视为无效。 |
4.主办单位视所有参赛者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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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、评选程序 |
| 本次活动按大陆组和台港澳及海外组两个组别进行评选。 将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 采取 网友投票 和 专家评审 结合的方式进行。由网友及评委会专家共同评选出最终奖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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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五、奖项设置 |
| 本次活动分为大陆组和台港澳及海外组两个组别设置奖项。每组各设: 一等奖 3 名,二等奖 6 名, 三等奖 10 名,优秀奖 50 名。
获奖名单和作品将在所有主办、承办网站公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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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六、版权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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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、主办单位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,包括出版和展览的权利,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。凡未经本次活动主办单位书面许可,对参赛作品复制、使用并进行传播的行为引起的纠纷,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|
2 、本次摄影大赛力求作品的原创与真实,严禁抄袭、作假。 |
| 3 、本次大赛的一切解释权归属大赛组委会,组委会有权对大赛章程进行适当更改和变更。 |
4 、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,即表示同意接受本声明的所有条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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